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线上记录填报可划分记录填报、系统关闭、学生确认、记录公示、问题处理和问题处理公示六个阶段。
记录填报:逾期不能新增或改动。在记录填报期内,典型事例、个人志向、创造发明专利以及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需完成学生填报、班主任审阅以及学生提交公示三个操作,其他记录由学校完成记录数据的填报。
系统关闭:关闭系统进行数据处理并维护。
学生确认:学生对自身已填报的信息进行确定,逾期确认不通过的数据升级为问题数据。
记录公示:在记录确认阶段通过确认的数据,在系统中予以校内公示。公示结束后,数据正式进入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公式期间学生可以对同一年级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进行申诉,逾期不再受理学生申诉。
问题处理:对公示期间产生的问题进行处理。逾期不能再对问题进行处理。
问题处理公示:问题处理公示分两次进行。第一次为每学期期末(学期结束)前的最后一周;第二次为下一学期开学的第一周。对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学生不再能进行线上投诉。